南都訊 記者張釗 通訊員 夏江麗 胡明態 由於經常產生妄想,認為鄰居使用巫術迫害自己和妻子,南沙一名男子持磚頭將鄰居打成重傷致死。事後經法醫鑒定,該男子患精神分裂症,行凶時沒有刑事責任能力。昨日,南沙法院審理了該院第一宗強制醫療案,判決對傷人者實行強制醫療。   
  今年7月10日下午,王明騎著電動車來到南沙區橫瀝鎮一個苦瓜園,找到正在此務農的劉京,二話沒說,用磚頭反覆擊打劉京的頭部。在傷人過程中,周圍人報警,王明遂駕電動車逃走。受害者劉京頭部創傷、顱骨粉碎性骨折,經搶救無效死亡。
  事發次日晚上11時,公安機關在王明的住處將其抓獲。據瞭解,王明平常的表現異於常人,經常自言自語、發獃,同時伴有多疑和妄想等癥狀。
  王明與死者劉京本是鄰居,但王明經常懷疑劉京使用巫術迫害自己和家人。案發當日,王明的妻子因故要回江西老家,但王明卻認為,妻子是為了躲避劉京的迫害,不得不回家。
  案發前,王明的被迫害妄想加劇,導致其傷人致死。經中山大學法醫鑒定中心鑒定,王明患精神分裂症(偏執型),案發時處於發病期,作案時無刑事責任能力;王明發生傷人等攻擊行為的危險程度為高度,建議強制治療。
  昨日下午,南沙法院認為,王明實施殺人行為,嚴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,經法定程序鑒定,其為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,有繼續危害社會的可能,符合強制醫療的條件,有必要對其予以強制醫療。故決定對王明強制醫療。強制醫療由國家承擔治療費用,能消除危及公共安全的隱患,避免慘案再度發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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